解析
答案:[B] 评析:装运港交货类,即卖方在出口国装运港交货,主要有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习惯称离岸价格)、运费在内价(C&F)和运费、保险费在内价(CⅣ,习惯称到岸价格)。它们的特点是:卖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在装运港交货,只要卖方把合同规定的货物装船后提供货运单据便完成交货任务,可凭单据收回货款。 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是我国进口设备采用最多的一种货价。采用船上交货价时卖方的责任是: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口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负担货物装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负责办理出口手续;提供出口国政府或有关方面签发的证件;负责提供有关装运单据。买方的责任是: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将船期、船名通知卖方;负担货物装船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负责办理保险及支付保险费,办理在目的港的进口和收货手续;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装运单据,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见教材第一章第二节Pll。 考核要点:进口设备装运港交货类买卖双方需承担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