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文章
     
 文章内容  
[标题]2004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1)
中华职业考试网(www.zhikao365.net)讯

(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建设部组织编写、人事部审定、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制说明
  按照人事部和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的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受建设部委托,组织编写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经人事部组织有关专家审定通过。
  本大纲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0个专业)3个科目。
  本大纲适应我国经济形式发展的要求,符合实际,突出重点,对二级建造师的知识结构提出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的要求。本大纲既是考试命题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复习备考的依据。
  由于时间和水平有限,本大纲中难免有疏漏和错误之处,如有意见,请与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
  2004年7月
  大纲编码说明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对专业、级别以及章、节、目、条用编码的形式表示,编码长度为8位。具体说明如下:
  第一位为级别代码,用“1”或“2”表示,“1”表示一级,“2”表示二级。
  第二位为专业代码,用字母表示,分别为:
  房屋建筑工程…………… A 冶炼工程……………………… I
  公路工程………………… B 石油化工工程………………… J
  水利水电工程…………… F 市政公用工程………………… K
  电力工程………………… G 机电安装工程………………… M
  矿山工程………………… H 装饰装修工程………………… N
  综合科目………………… Z
  第三、四位为章代码,分别用10、20、31、32、33表示。
  “1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1”--- XX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
  “32”--- XX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第五位为节代码,用“1-9”表示
  第六、七位为目代码,用“01-99“表示
  第八位为条代码,用“1-9”表示
  编码示例:略
  考试说明
  为了帮助广大应考人员了解和熟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和要求,现对考试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考试目的
  建造师 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施工管理为主导的懂管理、懂技术、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人才。建造师既要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也要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为了检验建设工程施工古谚里岗位人员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是否达到以上要求,国家对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性质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注册前,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的一种审查程序。通过各地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式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可以二级建造师的名义担任中型及以下规模的工程施工管理项目经理,可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也可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三、考试内容及试题类型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这2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知识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分为3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各科考试时间、题型、题量、分值见下表:

序号 科目名称        考试时间(小时) 题 型 题量  满分
  1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      单选题 60   100 
                        多选题 20
  2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3      单选题 70   120
                        多选题 25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3      单选题 40   120
                        多选题 10
                        案例题 3
  四、报名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五、考试办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考试办法另行规定。


(以上内容归中华职业考试网版权所有,未经本站允许,不得转载! )
 
[作者]佚名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时间]2006-01-09  
 
[相关链接]

更多......
 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