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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05考试大纲-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职业考试网(www.zhikao365.net)讯
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基本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法学基础知识和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一、了解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
    二、了解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
  三、熟悉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第二章  安全生产法
  基本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法所构建的基本法律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和安全生产义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内容的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总则
  一、掌握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二、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三、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四、了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五、熟悉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
    六、了解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
    七、熟悉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八、掌握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规定;
    九、熟悉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二节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一、掌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规定;
  二、熟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掌握安全生产投入的规定;
    四、掌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委托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规定;
  五、掌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的规定;
    六、熟悉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规定;
    七、掌握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资格的规定;
    八、了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
    九、熟悉有关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特殊规定;
    十、了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规定;
    十一、掌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竣工验收的规定;
    十二、了解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
    十三、熟悉安全设备达标和管理的规定;
    十四、掌握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规定;
    十五、掌握生产安全工艺、设备管理的规定;
    十六、掌握危险物品管理的规定;
十七、掌握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规定;
十八、掌握生产设施、场所安全距离和紧急疏散的规定;
    十九、熟悉爆破、吊装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
    二十、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
    二十一、掌握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的规定;
    二十二、掌握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安全管理的规定;
    二十三、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二十四、掌握参加工伤保险的规定。
  第三节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掌握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
   二、掌握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
  第四节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一、熟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
    二、熟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时行使的职权;
    三、了解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四、了解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人员进行监督监察的规定;
五、了解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责;
    六、掌握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
    七、掌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举报的规定。
   第五节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一、了解地方政府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二、掌握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的特殊规定;
    三、掌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置的规定;
    四、熟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
  第六节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一、了解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形式;
    二、熟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
    三、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
    四、掌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有关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掌握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熟悉民事赔偿责任强制执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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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匿名 [来源]中华职业考试网 [时间]200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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