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职业考试网(www.zhikao365.net)讯 注册结构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房屋结构、桥梁结构及塔架结构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建设部、人事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对注册结构工程师的考试、注册和执业实施指导、监督和管理。 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由建设部、人事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及工程设计专家组成。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成立相应的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各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可依照本规定及建设部、人事部有关规定,负责或参与注册结构工程师的考试和注册等具体工作。 建设部负责组织有关专家拟定考试大纲、组织命题,编写培训教材、组织考前培训等工作;人事部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审定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试并负责考务等工作。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通过基础考试的人员,从事结构工程设计或相关业务满规定年限,方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 4月下旬 |
下发考前规则模板 |
| 8月中旬以前 |
完成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
| 9月5日前 |
安排考场、发准考证、上报试卷预订单 |
| 10月22日 |
上午 |
8:00—12:00 基础考试(上) |
| 下午 |
14:00—18:00 基础考试(下) |
| 10月23日 |
上午 |
8:00—12:00 一级专业考试(上)
8:00—12:00 二级专业考试(上) |
| |
下午 |
14:00—18:00 一级专业考试(下)
14:00—18:00 二级专业考试(下) |
| 10月26日 |
下发有关考后规则模板 |
| 11月中旬 |
各地以FTP方式上报一、二级各科的考场分配信息及成绩信息 |
| 12月上旬 |
完成一级专业考试专家人工复评工作并培训各地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评分骨干,下发考试合格标准及一级专业考试确认成绩 |
| 12月下旬 |
将二级专业考试确认成绩上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布考试成绩 | (以上内容归中华职业考试网版权所有,未经本站允许,不得转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