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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当前的房地产问题,不能再局限于过去那种修修补补的政策,而应下定决心,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进行彻底的调控。从供给层面,应该下大决心,彻底打破现行的由“无本万利”的地方政府和“整合资源”的房地产开发商联合的暴利模式。在政府的规划和管理之下,让农民集体、城市居民成为房屋建设开发的主体,用“城中村”改造取代现行的政府和房地产拆迁,彻底切断地方政府经营土地和借用土地掠夺的牟利机制。
从需求方面,目前最重要的是要廓清消费的标准问题,例如规定每个家庭在国内城市只能申报一套住房列入消费范畴,可以享受住房信贷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超过的部分则列入“供给”和“经营”的范畴进行管理。
-一家之言-曹建海
2006年,对于盼望房价走低的众多消费者而言,无疑是令人十分失望的一年。这一年,全国各地房价涨势惊人,引起百姓痛恨、总理忧心。然而,接连出台各种宏观调控政策后,看到的结果却是房价越调控越上涨的景象。根据国家统计局11月17日发布的报告显示,今年1月至10月,中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4611亿元,同比增长24.1%,比去年同期加快了2.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不少主要城市的房价也在持续上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的10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报告显示,这些城市的房屋销售价格比9月上涨0.4%,比去年10月上涨5.4%,涨幅也出现微升。
中国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最早可以追溯到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出现在海口、北海、惠州等地的房地产局部过热。鉴于当时金融秩序混乱、通货膨胀严重等宏观经济运行的矛盾和问题,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于1993年6月出台了《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从紧缩银根、收回炒作土地等方面严格整顿国内房地产秩序,迅速熄灭了这些地区的的房地产热。由于当时国内房屋需求主要由单位提供的福利房满足,房地产炒作还处于一个基本上没有多少人“接盘”的大气候下,加之中央对房地产炒作深恶痛绝,采取了几乎最猛烈的措施进行宏观调控,曾经火爆一时的房地产泡沫由此灰飞烟灭,房地产业也步入了诸多研究者和开发商“大腕”所说的“漫长的调整期”。如今,北海、海口等地的烂尾建筑还在见证着十几年前的那场房地产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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