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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7月16日至8月8日报名
2007-07-16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7年7月16 日至8月8 日,各地须在2007年8月10日前将报名数据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由本人提出申请,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www.scpta.gov.cn下载打印《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或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领取报名表并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建设主管部门签字和加盖公章并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需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当地人事局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报名手续。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首次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其中《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省建设系统岗位培训与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省建设厅综合楼七楼,电话: 85551458、85568345)进行资格审查后,再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电话: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网址:www.scpta.gov.cn,联系人:李文利)进行资格复审和办理报名手续。续考人员直接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办理报名手续。

  各地考试报名机构在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落实责任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审查,重点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以及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一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试报名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3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1467号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报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设置考场的市州按报名人数每人每科留存30元,不设考场的市、州按报名人数每人每科留存5元,其余经费报数据时一并上缴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用于上缴人事部考试中心和考务支出。

  五、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采用《人事考试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人事考试信息系统》中除保留14个专业的考试代码及名称,增加调整后的3个新专业的考试代码及名称依次排后,有关名称及代码附后(见附件1、附件2)。

  六、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编排,有条件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无条件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领取准考证。请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务必做好宣传工作,及时通知考生。考生凭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用于主观题作答,为保证扫描质量,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钢笔、签字笔以及铅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传呼机、手机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建议考生参加建设工程教育网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考试大纲、考试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由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有关事宜由省建设厅另文通知。

  八、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制,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证书管理,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2.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二OO七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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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华职业考试网  [来源]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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