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方式
1、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
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当年全部通过
为合格。
2、《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考试时由考点给每
位考生配发2张16开草稿纸,考后收回。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
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
无编辑存储功能)。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详细地址将在考生的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
://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用书、考试大纲的预订和有关考试前的培训工作,由省建设执业资
格注册中心负责。
(三)收费
按省物价局规定,考试考务费每科65元。
附件:1、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2、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附件1
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报考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参加全部科目(四科)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或1970年(含1970年)以
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2004年底前取得(担任
)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二、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者,可免考《建设工程合同管
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毕业以上学
历。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续考考生必须准确填写上一年考试档案号,否则两年成绩无法合并计算。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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