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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3月13日至26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盖章;
3、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2008年3月27 日至29日到以下地点之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中第(二)条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符合报名条件中第(三)条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1)北京建工培训中心(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院内,联系电话:64165149、64177528);
(2)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联系电话:64918613);
(3)北京市房地产职工大学(朝阳区劲松南路华威北里18号楼,联系电话:67799808、87774656);
(4)北京交通大学培训中心(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主校区培训楼,联系电话:51684706、51684707、51684709);
(5)北京城市建设学校(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8号朝阳体育馆东门向南100米,联系电话:85987792、85966063、85984525)。
4、符合报名条件中第(二)条的报考人员须到北京城市建设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5、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8年4月11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6月17日至19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报考人员可以在资格审核点现场购买考试大纲。
(三)考试咨询电话:1605700、63959161、63959162.
附件: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注意事项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注意事项
一、专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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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专业 |
原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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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专业设置 |
建筑工程 |
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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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 |
公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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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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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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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工程 |
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土木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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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 |
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冶炼工程(机电部分) |
如上表所示,原专业应为十个,冶炼工程(土木部分)与冶炼工程(机电部分)原为冶炼工程一个专业。
二、报考专业类别的选择
1、自2008年度起,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2、按原《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相关专业类别成功报考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或增加专业的报考人员除外),在2008年度考试中按非首次报考人员的报名程序,可继续报考剩余科目,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后核发报考专业的证书。其中,在2007年度考试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进行报考,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后核发调整后专业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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