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 2025 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
根据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 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 2025 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5〕30 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 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 2025 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共同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应急管理局主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 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应急管理厅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考
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0 月 25 日 | 09∶00—11∶30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14∶00—16∶30 | 安全生产管理 | |
10 月 26 日 | 09∶00—11∶30 |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
14∶00—16∶30 |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 个专业) |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4 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 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专业。
(二)客观题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
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4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 个考试年度内
通过全部科目,免试 1 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 3 个考试年度
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 2 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 书。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五、报考条件
凡符合《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 号)规定条件的人员, 均可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 号)要求,自 2022 年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1.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
业务满 5 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满 6 年。
2.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3 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满 4 年。
3.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2 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满 3 年。
4.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1 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2 年。
5. 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1 年。
6. 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3 年。
(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员另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10 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 个科目。
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三)为保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
渡,新旧制度衔接按以下要求进行:未选择过报考专业类别的人员,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行业界定表”(附件 1),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
为做好考试报名相关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了《关于经全
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附件 2),请各地依照执行。
(四)有关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五)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报名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 号)执行,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 3)。
六、报名
(一)报名日期和网址。2025 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
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23 日 9∶00—8 月 12 日 16∶00,网上报名平台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
promise.html),详细了解,正确操作。
特别提醒: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
2023 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 PDF 格式在线验证/ 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 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 认证报告,须临时上传 PDF 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考试机构做 好上述人员登记和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 工作;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毕业当年度内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可先行报名并与报考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联系,事后补充相应
材料接受审核。
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
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三)照片格式。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 1 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
(尺寸 25mm×35mm ,像素 295px×413px ),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 2018 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四)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 7 月 23 日—8 月 14 日。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10 月 20 日—24 日,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
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关于请相关报考人员提前
做好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的温馨提醒》(http://www.cpta.com.cn/not
ice/1642.html),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 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 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